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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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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1-13 10:42:55 打印 字号: | |

泉州中院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及举报电话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五个严禁”及相关处理办法。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纪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五个严禁”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职务行为,进一步严明了法官的职业纪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泉州两级法院为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讨论,开展自查自纠,狠抓纪律作风整顿和行为规范。泉州中院表示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两级法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禁令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岗位,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欢迎包括当事人、律师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人员违反禁令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泉州中院举报电话:0595-22139502 2213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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