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工作、作风动态以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洛江法院党组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干警廉洁自律季汇报制度。
干警廉洁自律季汇报制度的内容包括涉廉事项报告、廉政风险防范申报、重大事项报告、拒礼拒贿情况、任职回避申请和干警自身廉政建设情况。并明确要求每位干警都要对照上述所列的报告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纪检组监察科报告相应事项的同时,还必须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如实填报《干警廉洁自律季汇报表》,汇报表由本人填写,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审阅并署名。该制度并将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相应事项,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