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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劳动纠纷案件“三连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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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08 16:57:43 打印 字号: | |
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 用工环境逐年改善

石狮劳动纠纷案件“三连降”

石狮日报讯 51日是“国际劳动节”。记者从石狮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用工环境逐年改善。来自石狮法院的数据显示,我市劳动纠纷案件逐年下降。三年来的数据呈现“三连降”态势,而且降幅较大。这折射出我市在注重劳动权益保护方面采取的系列措施初见成效,也折射出石狮经济发展中,企业用工越来越规范,用工环境逐年改善。

据统计,石狮法院受理各类涉及劳动权益保护案件连续三年大幅下降,其中,2012年共受理案件372起,其中劳动争议类案件20起,劳动合同85起,追索劳动报酬222起,工伤保险待遇21起;2013年共受理案件232起,其中劳动争议10起,劳动合同55起,追索劳动报酬149起,工伤保险待遇18起;2014年共受理案件144起,其中劳动合同88起,确认劳动关系1起,追索劳动报酬17起,工伤保险纠纷21起。

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从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主要涉及劳务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等。发生纠纷的主体中,以服装制造行业较多,特别是一些服装加工厂,而且其中不少都是无营业执照,所以工人起诉的时候只能以老板个人作为被告,该类型的纠纷案件即“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有部分企业有营业执照,发生劳动纠纷时,公司可作为被告起诉,这部分的案件即“劳动合同纠纷”。

为何近三年的数据会呈现“三连降”的态势?对此,相关人士分析认为,一方面,这主要得益于整体用工环境的改善,企业用工程序的日渐规范;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各有关部门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以及为此采取大力度宣传、诸多防范措施。而为了有效化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纠纷,去年四月份,石狮法院还出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通过“五化一体”的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机制,即审判力量专业化、诉讼维权一体化、预警管理网格化、案件调处社会化、宣传工作常态化、财产处理灵活化,加大了对劳动纠纷类案件的审判、调处、化解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原有“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合议庭”的基础上,该院重新调整加强审判力量,由精通劳动法律法规且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组成“劳动争议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劳动争议的各类纠纷案件。同时,依托设立在全市127个村(居)的“法官工作室”,定期组织法院走访挂钩村居,及时了解辖区劳动争议纠纷的苗头,提前介入及时化解。这系列措施的实施,为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和用工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泉州频道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