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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诉讼流程新模式 再造诉讼服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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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7-14 11:24:59 打印 字号: | |

重构诉讼流程新模式 再造诉讼服务新格局

文/ 欧岩峰

泉州法院从打破诉讼服务思维定势、重构诉讼流程新模式、再造诉讼服务新格局入手,为破解诉讼难尤其是异地诉讼难、异地诉讼累给出了具有开创性、革命性、全局性的泉州解法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波澜壮阔,全面依法治国的脚步行稳致远,创新驱动战略的实践如火如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的历史使命,必须有更大担当、更大作为,才能无愧于伟大的时代。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在当前法院的诉讼服务体系中,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打官司仍然需要来回上下多趟跑、老远跑,费时费力费钱,诉讼体验不佳,厌讼、畏讼心理未能得到有效改观。诉讼难、诉讼累尤其是异地诉讼难、异地诉讼累,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

如何让打官司不再难?要给出治本之策,需要以创新的理念、求实的态度,从源头上、制度上去寻找。

泉州法院从打破诉讼服务思维定势、重构诉讼流程新模式、再造诉讼服务新格局入手,为破解诉讼难尤其是异地诉讼难、异地诉讼累给出了具有开创性、革命性、全局性的“泉州解法”。

经过2014年底三个多月的深入研究论证,泉州中院于2015年新年伊始,在全国首创推出“家门口打官司”的诉讼流程管理新模式:以信息化、标准化手段,对审判执行的主要流程、关键节点进行重设、重建,在不违反案件管辖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中院及全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连锁联动、互联互通的诉讼流程管理新机制,当事人打官司从诉前咨询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的数十项诉讼事务,都可以就近选择任何一家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而不用在家里与管辖法院或管辖法庭之间老远跑、来回跑、多次跑。通过创新家门口打官司的诉讼新模式,让法院为任何当事人提供家门口、全流程、无差别、无障碍的“跨地域服务”成为可能,从而彻底改变了原有诉讼服务条块分割、各自为战、参差不齐的状况,从根本上促进诉讼服务的升级换代,也最终让打官司不再难的梦想,真正变成现实。

这一新型诉讼模式的载体,我们目前命名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

在该平台的运行机制下,按照“连锁经营”的模式,法院诉讼服务不再囿于区划阻隔、层级限制和标准差异,每个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每个人民法庭,不仅是本法院的服务窗口,更是全市法院的“分店”和“代言”,均承担着互相代为对外提供诉讼服务的职责。也就是说,对于所诉案件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但又上门求助的当事人和群众,任何一个法院或法庭均需代为办理立案、材料收转等手续或提供相关便利,不得推诿拒绝。

有了该平台,以前打官司特别是打异地官司需要当事人老远跑、来回跑、多次跑的事项,现在由法院之间的内部协调流转来完成。不论案件属于泉州哪一家法院或法庭管辖,各项诉讼服务都能“一条龙”“一站式”地派送到当事人家门口;换句话说,只要在泉州辖区内,当事人就近选择任何一家法院或法庭,都能享受到全域通、全流程、标准化的优质诉讼服务。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运行5个多月以来,全市法院共为当事人就近办理跨域立案5794件、材料收转近6000次、答疑指引近5000次,并有多个案件以远程视频开庭、调解的方式审结,且未接到一起投诉,真正做到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花钱、少受累,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讼累,提升了公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被誉为“开先河的创意、全局性的创新、革命性的创造”,平台的相关做法和机制也被誉为诉讼服务的“泉州模式”。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经受了实践的检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乃至辐射、扩散,焕发着勃勃的生机,赢得了很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已成为泉州法院的一项民心工程和品牌项目,体现出极其鲜明的创造性、先进性和复制推广的广阔前景。

总结平台建设的经验和体会,关键在于抓住了以下几个根本点。

——理念先行:树牢为民服务的民本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也强调,要从当事人的角度多做换位思考、多做工作。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的核心理念,就是主动摒弃法院、法官高高在上的旧思维、旧观念,秉持“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的为民情怀,聚焦群众对于打官司存在“主客场”、“跑断了腿”“找不到人”“办不成事”的最大隐忧、最深关切,通过提供公开承诺、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的诉讼服务,确保群众到任何一家法院、法庭都找得到人、办得成事,并受到热情服务和公正对待。既为群众“端菜”,更让群众“点菜”,以法院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是平台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站稳群众立场的生动写照。

——源头创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将群众异地诉讼多、异地诉讼难作为第一信号,将解决异地诉讼需老远跑、来回跑、多次跑,费时费力费钱这一突出问题作为首要任务,通过构建诉讼新模式、新格局,实现两级法院和法庭一体化运作,打破诉讼服务的地域和层级限制,群众从诉前咨询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数十项诉讼事务均可就近快速办理,从制度上、源头上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地立案难、诉讼难等问题,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打官司不再难。从理念上找差距、从源头上找原因、从机制上求突破,对传统诉讼服务的思维定势主动予以打破、对既有诉讼流程模式大胆进行创新、对诉讼服务格局勇于进行再造,而非满足于、停留于细枝末节上的完善或改进,是平台之所以能够最大限度释放改革创新红利,并受到群众欢迎、各界点赞的根本所在。

——遵循规律:契合诉讼活动与诉讼服务的亲历性。诉讼活动归根到底是人的活动,不少事项需要当事人或代理人到法院、法庭才能有效完成。特别对很多中国老百姓来说,“打官司”始终是一件大事,只有亲自进到法庭、见到法官,“心里才踏实”,有的人“打官司”甚至要带上几个人“才放心”,而且越是打异地官司越是如此。同时,诉讼服务归根到底是人的服务,是法院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表现形式,无论是诉前调解、多元解纷、诉讼引导、答疑咨询,还是信访接待等工作,都需要法官或法院工作人员亲力亲为,都需要有“温度”、融入真情实感,显然难以用机器或其他手段加以代替。“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正是基于诉讼活动、诉讼服务这一亲历性特质,倡导“法院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从转变法院及法庭工作人员思想观念、提升服务质量入手,从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的窗口功能、改善群众的诉讼体验着眼,以面对面、家门口、零距离的诉讼服务方式,把诉讼服务过程同时变成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拉近与群众距离的过程,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法院、法官不仅走近了老百姓身边,更走进了老百姓的心里。

——“”“融合:发挥互联网+在诉讼服务中的最大效用。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互联网+”成为核心引擎。“互联网+”中的“+”,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更重要的是思维、理念、模式上的“+”。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最核心的创新之处、最根本的创新之源,也恰恰在于按照“观念为体、技术为用”的科学观点,以理念创新引领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实践需求,切实把“互联网+”当成一种思维、一种整体观和方法论,敢于率先从观念上打破诉讼服务的既定格局和传统模式,才最终促成诉讼服务的“升级换代”。同时,我们始终坚持线下服务与线上服务“两条腿”走路,把司法活动的亲历性要求与信息技术的集成化优势有机融合起来,一方面着力做大做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的服务阵地,以最大限度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地区尤其是山区、农村地区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另一方面,又高度重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的作用,既提速诉讼服务,也为爱用、会用信息化手段的诉讼参加人提供更为便捷的办事通道。

为此,我们同步研发并于20155月底上线试运行平台配套的智能辅助信息系统,在全国率先攻克不同法院之间法律文书批量电子签章等技术难关,实现法律文书同步自动生成、电子卷宗同步扫描及智能运用、电子卷宗跨域流转,为平台运行装上“助推剂”“加速器”,也为平台在更大范围内的推广运用铺平了道路。依托平台这一革命性、首创性的司法为民实践载体,前述多项首创性、革命性的技术创新成果也应运而生,并第一时间转化运用于平台的便民服务和内部管理上,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广阔天地里“发光发热”、大放异彩。

目前当事人申请跨域立案,只要等上几分钟,就可以领到管辖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当事人跨域申请立案和管辖法院的跨域文书送达同步完成,既便利当事人诉讼,也便利法院的案件管理,使信息化成果的集成化、智能化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可以说,平台建设的过程,正是有效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也是“互联网+”思维的创造性运用。

——提纲挈领:引领法院工作全面发展进步。“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工作,是着眼法院工作全局和根本的基础工程,正是新形势下抓好法院工作的有力抓手。对于群众来说,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是全方位、全流程、多元化的;对于法院来说,平台建设也涉及法院的各部门、各方面、各环节:既覆盖中院,也覆盖各基层法院,乃至各人民法庭;既涉及各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等窗口单位,也涉及审判、执行各业务部门乃至审管、行装等后勤综合部门;既包括立案环节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也延伸到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诉讼流程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既包括服务设施、信息化等硬件建设,也包括规范司法行为等软件建设,更包括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即形成了公开承诺、公众评价的监督机制、倒逼机制,明察暗访、考评奖惩的激励机制,信息化运用及标准化管理带来的节点控制、全程留痕的防控机制。

可以说,平台就像一个枢纽,既是服务群众的窗口、阵地,也是法院各项工作的“牵引线”、法院建设的“发动机”。抓好了平台建设,就为抓好法院工作及队伍建设找到了着力点。从平台运行的好口碑、“零投诉”来看,平台确实起到了提纲挈领作用,达到了既服务群众,又锻炼队伍、提升公信的多重目的,实现了“双赢”乃至“多赢”。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创新永无止境。“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作为一项首创机制,没有先例可循,同时平台也是一个开放、兼容、动态的体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提升。站在实施“四个全面”伟大战略的新起点,我们将继续先行先试,把平台做大做强,最大限度派送司法红利、提升司法公信力,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增进群众福祉,最大限度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的文明与进步!

(作者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泉州频道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