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财预〔2014〕383号)的要求,以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5〕1号)的批复,现将我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法院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法院部门包括20个庭室,其中:列入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财政拨款 |
317 |
298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法院部门主要任务是: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司法作为、增强司法公信力,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2014年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实现公平正义,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二)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着力彰显服务保障职能。
(三)围绕提升司法公信,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创新。
(四)围绕建设过硬队伍,固本强基,从严治院。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四、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979.33万元
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为7979.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44.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542.31万元。
2.其他收入102.27万元。
3.上年结转结余1334.75万元。
(二)支出总计6784.71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6784.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784.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477.97万元。
2.项目支出2306.74万元。
(三)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194.62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2.4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3834.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15.46万元。主要用于一次性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20万元。主要用于后勤服务中心运行支出。
(四)案件审判137.84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支出。
(五)“两庭”建设363.45万元。主要用于审判配套设施建设支出。
(六)其他法院支出70元。主要用于其他法院支出。
(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5.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206.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法院部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436.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97万元,公务接待费5.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7.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支出12.97万元,主要用于法官参加上级法院出国(境)团组短期培训。2014年本单位参加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出国(境)经费审批。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5.49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开展的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80.42%,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努力压缩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支出417.6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7.68万元,2014年本院购置公务用车8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79.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4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分别下降7.03%及增长31.28%,主要原因是: 加强公务用车运行费管理,厉行节约;购置费增长原因为2014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7座)8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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