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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累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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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8-14 11:30:48 打印 字号: | |

群众走进任何一家法院,都能享受到“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带来的无差别、标准化的法律服务。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国首创“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在泉州地区范围内,当事人可以在任何一个法院、派出法庭立案;可以采用远程视频模式开庭,异地执行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一模式还向答疑解惑、信访接待等多个环节拓展。



11日上午,丰泽法院通过与交警部门联动布控,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柯某的车辆。近期,该院将正式与泉州交警部门签订协议,将交警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车辆联动机制纳入常态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国首创的“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得到进一步拓展。

1991年《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在长达24年的时间里,民事诉讼管辖权原则上一直普遍遵循着“原告就被告”原则。通俗地说,就是身处泉州的你,如果被异地侵权,你不得不带着材料远赴其所在地进行立案、开庭、申请执行,来回奔波,路途遥远,饱尝诉累之苦。

司法如何真正为民,诉讼如何真正服务于社会发展?一套运行了二十多年的惯例,在不改变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大前提下,如何实现真的变革?泉州法院系统走出了一条新路子,1月12日,泉州率先推出了“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这一全国首创的诉讼模式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从该平台推出至今,全市法院已为当事人办理跨域立案8199件。仅地处中心市区的丰泽法院,今年已异地立案1544件。泉州法院信息化系统于5月底投入试运行,初步实现了全市法院间异地移转诉讼材料网络化、电子化、即时化。而且,泉州法院系统实现了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流程的标准化和统一化,整个诉讼过程更加公正、公开。

这一全新的诉讼模式对普通老百姓的实惠一目了然:在泉州地区范围内,无论哪里人,不管案件属于哪个法院管辖,你可以在泉州的任何一个法院、派出法庭立案;符合条件者可以采用远程视频模式开庭,原告与被告即使分处于两地,也可以分别在所在地法院的法庭,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参加庭审。而本文开头的一幕则是该诉讼模式在执行环节的作为。

法院与交警建立联动机制,法院因执行案件需要,可以委托交警部门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车辆。交警部门接受委托后,将被执行人车辆信息录入车辆查缉系统,安排指挥调度中心和路面执勤交警协助法院实施布控查扣。长期以来困扰法院执行领域的被执行人车辆难以查扣的难题,正逐步得到破解。目前,泉州法院系统与银行、交警、房管等系统、部门实现联动,进一步破解“打赢官司却很难执行”的老大难问题。此外,异地执行的困局也正在破解,网络查控系统可以及时将法院委托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发送到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由当地执行法官们就近协助展开查封、扣划行动,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带来的巨大变革,还不仅限于此。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欧岩峰表示:“这一平台的功能是动态的、开放的、兼容的,就像‘放大镜’和‘加速器’一样,可以无限拓展、辐射、扩散,只要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法院有创新的元素,通过法院之间常态化、信息化的跨域协助机制,都可以植入平台、迅速推广,而且发挥成倍效益,既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也可大大提高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实现司法资源的节约优化。”该平台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正不断总结提升,不断增加新的元素。接下去将继续延伸至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法制宣传等司法程序,前后延伸的多达数十项诉讼服务措施。

平台开通以来,不断有群众走进法院咨询,能否实现跨省立案?目前这一平台虽然还只是在泉州范围内推行,但是它的影响已经在不断扩大。今年5月,最高法院立案庭姜启波庭长率队到泉州调研时认为,该平台“带有全局性的创新”,其经验可以复制、可以推广,后期的应用和推广空间非常大。 省高院院长马新岚则希望,“进一步加强研究推进,把‘泉州模式’提升为‘福建模式’”。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泉州模式”可以走向全国,为更多人提供方便。



7月底,丰泽法院和惠安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案件,当事人及律师不用再来回奔波。 (丰泽法院 供图)



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群众取号后,可在休息区等候叫号。



欧岩峰深入办事群众中,调研诉讼服务平台的实践情况。



接办法官通过高拍仪,将立案的相关材料转换为电子文件,传给管辖法院。



异地立案的相关材料按地点被分门别类归置好,用快递寄到管辖法院。


一笔钱被欠16年 异地诉讼很无奈

一 现状

永春刘先生的一笔钱被欠了16年。1999年,安溪县剑斗镇吴某向他借了3000余元,立下一纸欠条。10多年过去了,吴某却未再与刘先生联系。一想到打官司要到安溪感德法庭,单程驱车100多公里,连续跑上几趟,光是油费就要花上千元,刘先生只能无奈地选择“忍”着。

他的遭遇并非个例。

2014年,泉州12个法院、42个基层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20333件,居全省法院首位。在12万件案件中,不少是跨区域案件。长期以来,民事诉讼管辖权一直遵循着“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被告不在同一地区,大多数情况下,原告都应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异地诉讼,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司法难题。

异地诉讼难,不仅在于路途遥远,而且每个法院立案时,要求提供的材料不同,如果材料不齐全、准备不充分,就无法一次性完成立案,需要来回奔波。同样的问题也会出现在审判阶段的材料收转、调解、开具生效文书证明等环节,以及执行阶段中的申请、财产线索提供、执行款领取等程序上。

诉讼苦、诉讼累不仅反映在异地诉讼上。2014年9月5日,在市政协组织听取市法院工作情况通报会上,包括部分律师、人民陪审员在内的多名政协委员就改进诉讼服务提了不少意见,主要集中在解决立案难、简化诉讼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轻群众诉累等方面。

同时,在法院系统中存在的不同法院立案标准、程序不统一,同一法院不同法庭受理案件标的额不相同等问题,也同样困扰着泉州的法院系统。

“跨域·连锁·直通”连锁店带来的灵感

传统的诉讼模式以及条块分割的诉讼服务格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已明显不相适应,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异地诉讼更是“难上难”。

诉讼革新,迫在眉睫。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欧岩峰的带领下,全市法院系统内对如何改善诉讼现状展开了长达三个多月的研究论证、思考探索。受到银行、金融服务业经营模式的启发,一个“奇想”破茧而出。

银行,麦当劳、肯德基等服务行业,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有统一的标识、产品、服务,法院是否也可以借鉴它们的模式,提供连锁式、标准化、无障碍、无差别的服务呢?

经过深入探讨研究,大家认为,尽管司法工作的特点与其他领域有很大不同,但只要对诉讼流程的某些节点或者环节进行重新设计、重新构建,完全可以创新出一种新型的诉讼模式,让跨地域、跨法院的连锁式、无障碍的诉讼成为可能。

而连锁式司法服务的基础是全市“一个法院”的概念,在不违反案件管辖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将全市12个法院、42个法庭变成了“一个法院”,打破诉讼服务的地域和层级限制,两级法院和法庭实现一体化运作。当事人打官司从诉前咨询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的数十项诉讼事务,都可以就近选择一家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而不用再来回跑。

除了便利,对广大群众来说,这一平台更意味着司法公正。全市法院适用统一标准,进一步保障了司法的公正、公平、公开。

这一诉讼流程管理新模式,被命名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

随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立案受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起诉、案件受理、卷宗流转等环节都做出了详细的统一的规定,包括起诉时要准备哪些材料,提供哪些证明;案件受理时应审查哪些内容等等。

三 实践

原告被告分处两地 远程视频对簿公堂

2015年1月12日,“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正式开通。第二天,因被欠钱郁闷了16年的刘先生,得知消息后,带上事先准备好的材料从家里出发,到永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立案窗口,他按照经办法官的引导,出示身份证、提交起诉状等材料,不足10分钟便办完了立案手续。

这些材料迅速被转化成电子文件,移送给安溪法院感德法庭,案件也随之移交。

3天后,刘先生接到了安溪法院感德法庭林法官的电话,告知他对方愿意直接偿还3000多元欠款。

这是“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开通之后的首例异地立案的案件。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为当事人办理跨域立案8199件,法律咨询4749次,材料收转5010次。

异地立案,只是这一平台解决诉讼难的第一步,它的“威力”远不止在立案方面。3月13日,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调下,晋江法院与南安法院首次实现了庭审远程对接,开庭审理了一家物流公司状告晋江某运输公司、某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今年1月23日,该物流公司聘请律师,就近到南安法院起诉两名被告要求赔偿损失。由于该案件属于晋江法院管辖,南安法院邮寄诉讼材料后,两院考虑到该案双方事故责任明确,赔偿数额争议不大,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多次奔波,首次尝试以简易程序在线开庭审理该案。原告无须驱车到晋江参与庭审,只需坐在南安法院审判庭,借助科技法庭的网络,与坐在晋江法院里的法官、书记员和被告一起参加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借助网络,实现了在线辩论、举证、质证。而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并通过传真设备完成核对笔录环节,原被告双方的纠葛就此结束。

这一案例开启了该平台远程视频开庭的序幕,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配备科技法庭的法院内,多个符合条件的案件通过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开庭、调解。

四 进展

在南安法院立案 市区就可办手续

今年4月,省版权局下属的海峡版权登记交易中心对泉州中院提交的两份工作机制文字进行著作权登记,为这一管理新模式的全国首创性出具了一份“证明”。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最核心的创新之处,就是以理念创新引领技术创新,从观念上打破了一直以来法院诉讼服务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状态。随着整个平台建设的推进,现在我市法院还配套研发了专门的信息系统,实现诉讼服务的“升级换代”。

今年5月底,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该诉讼服务中心由立案大厅和信访接待区组成,设有书写区、等候区、立案窗口、茶桌调解区、缴费区、判后答疑室、立案调解室、领导接访室、远程视频接访室等。服务中心配有叫号机,提供各类起诉状和申请执行书样本供当事人使用;并配有外网电脑、电子查询机、扫描仪、复印机等设备,供当事人用于查找、复印材料等。此外,服务中心还设有免费饮水机、饮料自动售货机,提供眼镜、雨具、药品等物品,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记者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见识到了这一新系统的高效快捷。家住市区的陈先生,准备起诉南安洪濑的一个人欠钱不还,他就近选择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他在提交了相关起诉材料后,接办法官用高拍仪将材料拍下,在线传送给南安洪濑法庭的立案法官,洪濑的法官在确定符合立案标准后,生成了一个案件号,发送回市中院,盖上电子签章后,打印出来给陈先生签字。不到十分钟,陈先生办完了立案手续。

记者了解到,由于设备需要政府统一采购,目前,这样的新系统仅在泉州中院、丰泽法院和晋江法院配备,今年9月有望全市推开。

泉州法院信息化系统于5月底投入试运行,在全国率先攻克了不同法院之间文书批量电子签章技术难关,实现了法律文书同步自动生成、诉讼材料同步扫描、电子卷宗跨域流转等,全市法院间异地移转诉讼材料实现了网络化、电子化、即时化。

五 拓展

执行、答疑、信访 “互联网+”不断延伸

目前,“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平台不仅能够运用于立案、审判环节,在让当事人头疼的执行环节也有大作为。“这一平台可以无限辐射、扩散,就像‘放大镜’和‘加速器’一样,只要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法院有创新的元素,通过法院之间常态化、信息化的跨域协作机制,都可以植入平台、迅速推广,而且发挥成倍效益。”欧岩峰表示,该平台的内容与功能是开放式、兼容式的,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正不断总结提升,不断增加新的元素。接下去将继续延伸至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法制宣传等司法程序,前后延伸的多达数十项诉讼服务措施。

在晋江法院,查控专员坐在电脑前,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接收南安法院、德化法院的委托要求及委托执行函、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接着晋江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便分头展开查封、扣划行动。在晋江房管局,执行法官办理了查封手续,将南安法院委托的被执行人袁某位于晋江梅岭街道许厝社区的房产查封,并将执行结果通过网络系统传输到南安法院;另一位法官到农行晋江陈埭支行,划扣德化法院委托的被执行人吴某荣的银行存款。两个跨域执行的案件很快便办理完结。

目前,泉州法院系统除了实现跨域执行,还与银行、交警、房管等系统、部门实现联动,进一步破解“打赢官司却很难执行”的老大难问题。比如,我市法院系统已与银行成功联动,法官在办公室可以随时查控被执行人在本地的所有账户,及时冻结。

“丰泽区的张三在丰泽法院异地立案起诉德化的李四欠钱不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他可以在丰泽法院远程视频参加开庭。法院作出判决后,张三可以在丰泽法院自助打印判决书。如果李四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及时冻结他的银行账户;如果他开车到惠安,惠安的交警发现了他的车,惠安法院的法官可以及时扣下他的车……”丰泽法院立案庭的黄法官为记者畅想了这一平台可能带来的司法领域的巨大变化。

六 声音

“泉州模式”司法改革 应用推广空间非常大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平台开通后,社会各界反响热烈,特别是案件当事人及律师等司法工作者更是深有体会。

“诉前、立案,甚至连庭审都可以直接在就近的法院进行,法院的这个服务平台,对群众来说真的很方便。”通过远程视频审判办结案件的那家物流公司方代理律师感叹地说。

泉州经济活跃,涉及异地诉讼的案件也较多。“我们跟全国各地的供货商货款往来十分频繁,纠纷时有发生,经常要花很多的时间、精力、金钱到各地打官司,就算打完官司申请执行也很麻烦,如果泉州法院这套方法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公司每年可以节约的成本将难以估算。”泉州一上市鞋企的法务工作人员表示,对各地商会、多地合作的大企业来说,这一平台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身处异地的企业家倘若牵涉到‘两地诉讼’的问题,便能轻松解决,省时省力省钱。

今年2月召开的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14名省人大代表联名建议,进一步总结、推广诉讼服务的“泉州模式”,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泉州法院系统的创新平台是可复制、可推广的,使用范围越广,受惠群众越多,作用越大。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对该平台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该平台已成为泉州法院乃至福建法院引以为傲的一个模式,希望进一步加强研究推进,实现群众满意度与司法公信度的双提升,把‘泉州模式’提升为‘福建模式’”。

“平台的机制、创意非常好,意义重大,不是简单的工作方法的改变,而是带有全局性的创新,能给法院带来巨大的变化,给群众带来非常大的实惠,其经验可以复制、可以推广,后期的应用和推广空间非常大。” 今年5月,最高法院立案庭姜启波庭长率队到泉州法院调研,对这一平台给予高度评价。

“泉州模式”司法改革的影响正在不断扩大,半年来,除了省内其他法院,市中院还接待了许多省(市、自治区)的法院同行。就像许多群众期盼的那样,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泉州模式”有望走向全国,为更多人提供方便。




责任编辑:泉州频道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