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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打官司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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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09 15:30:13 打印 字号: | |

访谈对象: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欧岩峰

法周刊:泉州法院最近推出的“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让人耳目一新,您能不能介绍一下该平台的具体功能?

欧岩峰:“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是创新诉讼服务机制的成果体现,主要有三个突出功能:

一是跨域,也就是家门口服务。这是平台最核心、最大的创新,打破了行政区划对诉讼服务的限制。我们立足全市12个法院和42个法庭,通过中院协调指挥、两级法院一体联动,让每一个法院、法庭都成为展示平台的服务窗口。群众可以就近选择任何一家法院或法庭办理诉讼事务,免去异地奔波之苦。

二是连锁,也就是标准化服务。群众到任何一家法院或法庭,都能得到最佳的、相同的办事体验,通俗地说,就是实现“谁来办事都一样对待、哪里办事都一个标准”。硬件上,我们学习连锁店模式,全市法院、法庭统一装修标识、办事流程、文明用语、设施设备等;软件上,统一适用法律标准,平等公正对待每一名当事人。

三是直通,也就是全方位服务。首先是“点”上直通,服务一站式。通过完善硬件设施、便民举措,做到诉讼事务“一站清”,提高服务效率,避免当事人在法院找不到门、找不着人。其次是“线”上直通,服务全流程。从立案延伸到诉前、审判、执行乃至申诉、信访、普法各个环节,除了开庭外,像提交材料、领取文书、缴退费用、问询求助等,当事人都可以在最近的法院或法庭直接办理。再次是“面”上直通,服务全覆盖。不仅打破了行政区划的限制,还突破了中院与基层法院、基层法院与派出法庭之间层级的限制,群众可在中院办理基层法院乃至法庭所管辖案件的相关手续,而在法庭也能办理基层法院甚至中院管辖案件的手续。

法周刊:泉州法院创新这样一个平台是基于什么动因?

欧岩峰:近年来,各级法院都十分重视诉讼服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有很多工作亮点出现。但是,当前,法院诉讼服务总体仍然呈现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现象。这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趋势不相适应,与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不相适应。当事人打官司仍然需要来回上下多趟跑、老远跑。

如何让打官司不再难?需要创新的理念、求实的态度。我们坚持从诉讼流程或者说诉讼模式的重构入手,坚持“理念为体,技术为用”的科学观点,努力推动诉讼服务面貌的根本性改观。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论证和反复研究,于今年初,我们打破诉讼服务的既定格局和传统模式,创新“家门口诉讼”这一诉讼新模式。

法周刊:在遵循法定的案件管辖原则的基础上,诉讼服务平台打破了诉讼服务的地域和层级的限制。未来,您对该平台的发展有何展望?

欧岩峰:泉州法院创新构建的“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率先探索出重塑诉讼服务格局、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破解诉讼难特别是异地诉讼难的有益做法。这不是炒别人的“冷饭”,也不是对细枝末节的修修补补。

经过8个多月的顺利运行和实践检验,我们已经积累起比较丰富、成熟的诉讼服务跨域协作经验,并取得显著的成效。目前平台大范围运用的相关技术难关已经解决,完全具有复制、推广的条件。希望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推动下,把平台推广运用到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既有效保护、鼓励基层首创精神,充分拓展、提升基层探索的有益经验,也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平台的效用,让尽可能多的老百姓享受司法改革创新的红利,最大限度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的文明与进步。

从长远来看,我们应该按照这样一种公共服务的理想图景去不断努力、不断创新,即群众到法院也好、到政府也好,办事不用托人找人,不会被刁难;能办的办得又快又好,不能办的托关系也办不成,有的服务还可以在家门口甚至在家里就能办成。不会拐弯抹角,不用来回反复折腾,这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责任编辑:泉州频道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