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
速录员启事
一、招聘名额
男性1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合格证书;
5、能熟练使用闽南语,自行解决住宿;
6、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报名者凭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到中院领取《招聘简章》及报名申请表。
2、综合面试:对报名者进行身高测量、体态和五官形象观察及其它综合能力观察,确定人选。
3、业务测试:速录员进行计算机听录测试和笔录测评。
4、体检:对测试合格者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政审:应聘人员应提供乡(镇)或所在派出所以上单位的现实表现和户籍证明。
6、政审合格者,报院党组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政治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
四、管理办法
速录员主要职责为协助书记员工作等。
速录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聘用期为3年。
试用、聘用期间适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时聘用人员暂行管理规定》的规定管理。
速录员的工资每月1800元。社保医保等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二寸彩照到中院办公楼二楼大厅报名(有关证件请各复印1份)。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
联系电话:22139515 2213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