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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民一庭法官黄德福谈“统一送达全域通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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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6-17 16:13:25 打印 字号: | |

“更深层次的便民利民!

开栏语

“跨域·连锁·直通”平台深层次便民利民,行政审判“专家会审”高效化解官民矛盾,“大调解”工作体系全力促和谐,信息化建设打造诉讼新体验, “统一送达全域通服务平台”巧解送达难题……近年来,泉州法院把眼光聚焦于让每一名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上,把发展坐标放在谋划创新领域定位上,积极探索前进方向,走出了独特的“泉州模式”。一个个司法品牌,成为泉州法院的一张张烫金名片。即日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本报联合推出“聚焦泉州法院”系列报道,全方位展现泉州法院的司法改革创新成果,敬请关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17日讯 送达文书是法院审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是诉讼的必经程序。法律文书的及时送达对保障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案件的及时审理有着直接的关联。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采取“躲猫猫”“捉迷藏”等方式故意逃避或躲避诉讼文书送达,恶意拖延、逃避诉讼等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困扰着法院工作人员。

“当事人提供地址不对、下落不明、逃避送达、拒收法律文书、外出务工人员无固定地址和联系方式……”谈起“送达”,在法院工作了8年多的泉州中院民一庭法官黄德福皱起了眉头。

黄德福在送达法律文书

去年9月,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经泉州丰泽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陈某不服上诉至泉州中院。受理案件后,作为二审主审法官,黄德福却发现一审中陈某的送达地址为其委托律师的地址,而二审陈某并未委托律师,也没有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故无法邮寄送达法律文书。

无法邮寄,打电话也没有人接听,黄德福只好通过打听找到陈某所住的丰泽区某小区。上不了楼,黄德福就在楼下蹲守,一蹲就是半天,然而跑了3趟仍一无所获。

“通常在送达地址不明确,采取其他法定的送达方式又无法完成送达的情况下,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送达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这样一来案件可能由于送达的原因要多拖半年以上。”黄德福说,该起案件标的高达500多万元,陈某的上诉其实是恶意拖延还款时间。

此后,黄德福四处打听陈某可能出现的地方,并到现场“守株待兔”。经过一个多月,才成功送达法律文书。而这样的情况,对于黄德福来说,已经见怪不怪。

“尽管关于送达问题,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已作出规定,但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当事人‘你送达我就躲’的行为,极大地耗费了司法资源。”黄德福说,如今,随着泉州法院“统一送达全域通服务平台”的启动,一切悄然发生了改变。

当事人在诉讼文书里所写的地址是否可以当成送达地址?案件转入其他法院或者其他程序继续办理,原送达地址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原本这些问题标准不一,大家各行其是,莫衷一是。

“经人民法院告知后当事人仍不提供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依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视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视为送达地址……”配合该平台的启动,泉州中院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法院送达工作的意见》,针对当前送达中的突出问题予以明确,在送达方式、送达场所、义务签收人、转交送达等方面作了适当扩大,并在送达地址确认书、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制度上适度突破或细化,使得一系列问题都得到了明确的解答。

“统一送达平台明确了送达标准,提高了司法效率,取得了极佳的效果!”黄德福对此竖起了大拇指。

不仅如此,该平台创新设置了专门的送达机构,使法官从送达这类机械琐碎的工作中脱离出来。“‘送达难’真的是实实在在的困扰,现在有了专门的送达小组,法官就有了更多时间投身于案件的审理中,办案效率也得到大大提高。”近日,刚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就解决了一个原本要耗时半年的案子的黄德福笑着说。

“一体化、专业化、规范化、权责清晰、互帮互助的新型送达工作机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审判效率,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更深层次的便民利民!”采访最后,黄德福发自内心感叹。

(本报记者 林扬阳 特约记者 蔡崇谋)

责任编辑:泉州频道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