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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看司法之三:省人大代表陈秀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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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1-06 08:48:10 打印 字号: | |

省人大代表陈秀玉

近年来,南安法院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不仅法院自身建设抓得好,司法办案工作也抓得实,收获了“全省十佳法院”等荣誉。主要表现: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积极有为。在打击各类犯罪、化解金融风险、维护企业发展等工作上,采取了切实有效、灵活多样的司法举措,没有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针对金融案件,创新了推出“表格式裁判文书”、网络公告送达等新型办案方式,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及时保障债权清收。二是保障社会诚信措施得力。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有措施、有力度,相继推出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联合惩戒失信等制度,有力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三是强化司法公信效果明显。积极联络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法院可依靠的力量,加强对人民法院的监督,同时支持和帮助法院化解案件纠纷等工作,实现了促进工作开展与提升司法公信的双赢。

针对法院今后工作,提三点建议。一是要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诚信是做人、立业之本。政府要带头守信、践诺,真正落实服务人民的宗旨,企业更要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积累社会信用,用诚信支撑企业长远发展。针对当前经济下行的困难压力,法院要通过公正审理各类案件,引导企业珍惜社会信用,合法规范经营;要继续加大“执行难”专项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让诚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二是要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刻不容缓。法院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案件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形式,协助学校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切实将法律知识带入课堂,让更多学生学法、懂法,引导学生向善、向上,成长为对国家有用、对社会有益的栋梁之材。三是要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相当突出,法院干警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已经成为常态,适当提高法官待遇、建立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职业管理体制已是法治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做法,应该参考借鉴。同时,社会法治环境仍需改善,群众的法律意识仍需引导,只有建立一套客观、相对独立的法官办案评价机制和责任机制,才能有效保障法官公正办案,不受外界的干扰。

责任编辑:泉州频道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