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协警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6 17: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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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协警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数量及条件
1、男性1名,女性1名,户口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后出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机敏,无色盲、无口吃、无残疾,男性身高要求170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CM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
3、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党员身份的优先。
二、考试、体检及考察
1、采用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按成绩择优录用。
2、体能测试主要是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3、体检:入围人员需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综治、计生等相关证明。
5、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程序,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采用聘用方式。试用期1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表现优秀可续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1500元/月),以及工龄工资+出勤补贴+出差补贴等。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社保。
4、每周工作5天,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息,并享受相应的工休。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3月27日上午11时前,泉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805室,联系人:陈科长,联系电话:0595—2213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