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2018年度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法责任清单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07-16 17:26:03 打印 字号: | |

2018年度泉州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任务

单位

年度重点宣传

普及法律法规

机关内部

学法活动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重点普法

对象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泉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

《宪法》

《刑法》

《民法总则》

把宪法、法律纳入党组学习内容;全年干警集中学法不少于40学时、专题法律讲座不少于2次,完成网上学法课时并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开展青年法官论坛、法官沙龙、审判业务培训等。

1、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2、年内不少于2次专题法治宣传。

3、结合国家宪法日、法院开放日和重大节日,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

4、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当事人、

社会公众

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宪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活动。


责任编辑:泉州频道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