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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商投资区办公区案件受理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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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0-30 15:00:38 打印 字号: |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商投资区办公区案件受理范围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泉州台商投资区设立办公区。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工作联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案范围:

1、从即日起办理原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受理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二审 “四涉”(涉港澳台、涉外)民商事案件。

2、从2021年1月1日起办理涉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3、从2021年1月1日起办理涉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的二审民商事案件。

二、办公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东园村许厝566号(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侧)。

三、办公电话:0595-27302566

四、邮政编码:362122

五、公共交通:公交惠南华侨医院站,706路、K19路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泉州频道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