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泉州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内容 单位 |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联系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泉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 |
《宪法》、《民法典》、《刑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当事人 社会公众 |
研究室 |
李永铭 丁吉娜 |
22139780 2213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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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泉州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计划
任务
单位 |
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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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 |
部门工作 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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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第一季度组织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政治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家安全法》等内容。 2、第二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第三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4、第四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
1、把法律法规纳入机关1-10月每月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2、一季度,举办全市法院刑事、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 |
1、1月召开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 2、3月份组织走进企业,开展“宣传民法典 创优营环境促发展”普法宣传活动; 3、6月份开展禁毒宣传; 4、12月组织走进社区、学校、军营等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 |
12月与司法局联合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 |
四季度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活动 |
1、泉州中院官方网站; 2、微信公众号; 3、微博; 4、宣传栏; 5、电子屏幕。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