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
印发第二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通知
各基层人民法院、中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经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我市第二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已编制完成。名单如下: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浙江光正大(泉州)律师事务所、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福建瀛同律师事务所、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福建刺桐律师事务所、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泉州众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泉州市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永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和睿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泉州良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分公司。
特此通知。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