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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管理人个案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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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29 15:44:11 打印 字号: |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破产案件管理人个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实现对管理人的科学管理,加强考核监督,保障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破产审判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于我市法院受理的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中依法指定的管理人,依照本办法进行个案考核。

第三条 考核内容包括管理人组成、管理人内部管理、履职情况,并结合个案实际情况和管理人履职表现,设定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内容)。

第四条 考核工作由案件合议庭负责,原则上应在确定管理人报酬数额之前完成,考核结果作为合议庭确定管理人报酬数额的参考。

第五条 考核程序分为管理人自评和合议庭考核两部分,先由管理人结合个案情况填写《案件考核评分表》提交合议庭,合议庭再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管理人进行考核。

合议庭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向管理人反馈考核结果,管理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考核评分表之日起七日内向合议庭申请复核并说明理由。合议庭收到管理人的复核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管理人。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称职、优秀三个等级:

(一)考核分数为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二)考核分数为60-80分的为称职;

(三)考核分数为80分以上的为优秀。

个案考核情况应作为管理人年度考核和分级管理的依据。

第七条 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的考核参照适用本办法。

附件一:《清算案件考核评分表》

附件二:《重整/和解案件考核评分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 清算案件考核评分表

案号

管理人

主审人

合议庭

考核项目

具体内容

内容说明

评分

管理人

合议庭

团队组成及内部管理情况

5分)

人员管理

1分)

填写内容参考:团队人员人数、是否取得相关执业证照、是否具备破产实操经验、管理人团队成员是否稳定,存在法定回避事由时是否主动申请回避等

制度管理

2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制定包括工作规程、议事规则、财务制度、印章管理、档案保管、保密等制度并报法院备案,是否严格执行该制度等

财务管理

2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开立并由专人管理的管理人账户并向法院备案、资金支出是否接受法院监管等

管理人具体履职情况(75分)

企业接管

5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及时联系企业人员,快速、全面、实际接管企业财产、营业性事务、印章、证照、账册、文书等;是否在案件审理全过程切实做好管理工作等

债务人财产管理和调查(15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依法审查判断企业继续营业的必要性;是否做好继续营业的监督工作;依法审查判断是否继续履行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及时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盘点、登记、甄别;是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追收财产;是否结合案件审理需要对债务人开展评估、审计、测绘工作;是否采用恰当的方式招募相关专业机构;是否协调督促专业机构及时出具相关报告,较好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等

债权申报、审查(15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制定债权审查规则并报法院备案;在接受债权申报时是否对申报人进行必要、合理的解释引导;是否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是否及时对职工债权进行调查、公示;是否依法开展必要的债权调查工作,及时做好债权的审查、复核工作;是否及时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核对;是否及时提请法院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是否积极应对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等

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10分)

填写内容参考:会前准备工作(是否提前拟定债权人会议材料并提交债权人、债务人会场选址布置是否合理、是否进行会前调试、是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拟定维稳预案等);会议情况(债权人会议材料是否齐备、翔实、完善;是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请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是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请法院为待确认债权人确定临时债权额;管理人能否有重点、简明扼要陈述会议材料内容;是否明确清楚回答债权人的提问;是否及时、准确统计表决结果);会后工作(是否引导债权人有序离场、清洁会场);采用非现场表决的,是否依法提前将会议材料提交给债权人、债务人;是否及时统计债权人的表决结果并依法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等

资产处置和分配(20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积极推介破产财产,及时合法高效进行财产处置,提高财产处置价值;是否及时依法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分配细则;分配方案、分配细则是否依法、详尽、合理、明确;破产财产变价款是否及时依法分配或提存;预留的款项是否合理必要等

程序终结及后续事宜

5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及时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是否做好案件的档案保管和刻盘工作;在必要情况下是否进行管理人离任审计等

其他工作的处理及效果(5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积极接管未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是否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稳定等

加分项

20分)

案件客观情况(5分)

破产案件债权人50人以上或依法采用实质合并方式进行破产或案件存在其他疑难复杂因素

管理人履职表现

15分)

管理人追回尚未发现或权属、金额尚有争议的债务人财产;积极履职提升债务人财产价值;工作具有创新性或亮点,社会效果好;积极推进破产程序,履职效率高;管理人积极移送犯罪线索;管理人主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破产难题;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履职评价高等

减分项 (20分)

案件客观情况(5分)

债务人主要财产无需管理人变价处置

管理人履职表现 (15分)

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展或中断财产变价、分配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开展债务人的接管工作或接管工作不到位导致债务人财产失控;无正当理由未及时采取追收财产措施;对债务人财产监管不到位,导致债务人财产减损、灭失或致人损害;配合程度不高,未主动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汇报工作接受监督;管理人未及时录入全国破产重整信息网及其他相关办案平台,信息化工作不力;管理人工作不当引起社会矛盾,社会评价低;管理人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管理人存在其他拖延破产程序的情形;债权人对管理人履职评价低等

管理人自评得分

评分: 填写人:管理人负责人签名、时间并加盖管理人印章

合议庭考评得分

评分: 填写人:合议庭成员签名、时间

备注:1.管理人根据个案具体类型和实际情况在内容说明一栏中填写相应内容;

2.管理人对个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考核评分表之日起七日内向合议庭申请复核。

附件二: 重整/和解案件考核评分表

案号

管理人

主审人

合议庭

考核项目

具体内容

内容说明

评分

管理人

合议庭

团队组成及内部管理情况

5分)

人员管理

1分)

填写内容参考:团队人员人数、是否取得相关执业证照、是否具备破产实操经验、管理人团队成员是否稳定,存在法定回避事由时是否主动申请回避等

制度管理

2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制定包括工作规程、议事规则、财务制度、印章管理、档案保管、保密等制度并报法院备案,是否严格执行该制度等

财务管理

2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开立并由专人管理的管理人账户并向法院备案、资金支出是否接受法院监管等

管理人具体履职情况(75分)

企业接管

5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及时联系企业人员,快速、全面、实际接管企业财产、营业性事务、印章、证照、账册、文书等;是否在案件审理全过程切实做好管理工作等

债务人财产管理和调查 (15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依法审查判断企业继续营业的必要性;是否做好继续营业的监督工作;依法审查判断是否继续履行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及时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盘点、登记、甄别;是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追收财产;是否结合案件审理需要对债务人开展评估、审计、测绘工作;是否采用恰当的方式招募相关专业机构;是否协调督促专业机构及时出具相关报告,较好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等

债权申报、审查(15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制定债权审查规则并报法院备案;在接受债权申报时是否对申报人进行必要、合理的解释引导;是否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是否及时对职工债权进行调查、公示;是否依法开展必要的债权调查工作及时做好债权的审查、复核工作;是否及时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核对;是否及时提请法院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是否积极应对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等

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10分)

填写内容参考:会前准备工作(是否提前拟定债权人会议材料并提交债权人、债务人,会场选址布置是否合理、是否进行会前调试、是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拟定维稳预案等);会议情况(债权人会议材料是否齐备、翔实、完善;是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请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是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请法院为待确认债权人确定临时债权额;管理人能否有重点、简明扼要陈述会议材料内容;是否明确清楚回答债权人的提问;是否及时、准确统计表决结果);会后工作(是否引导债权人有序离场、清洁会场);采用非现场表决的,是否依法提前将会议材料提交给债权人、债务人;是否及时统计债权人的表决结果并依法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等

重整、和解计划的拟定、批准和监督执行(20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依法判断债务人是否具备重整、和解价值,及时申请进入重整、和解程序;积极招募战略投资人、与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协商重整计划草案;及时拟定(或监督债务人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拟定和解计划草案;根据表决情况及时申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和解计划或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按照重整计划、和解计划的约定监督重整计划、和解计划的执行;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申请终止执行、宣告破产;宣告破产后,是否积极推介破产财产,及时合法高效进行财产处置;是否及时依法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是否依法、详尽、合理、明确;款项是否及时依法分配或提存;预留的款项是否合理必要等

程序终结及后续事宜(5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及时申请确认重整计划、和解计划执行完毕;在宣告破产的情况下是否及时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是否做好案件的档案保管和刻盘工作;在必要情况下是否进行管理人离任审计等

其他工作的处理及效果 (5分)

填写内容参考:是否积极接管未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是否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稳定等

加分项 (20分)

案件客观情况(5分)

破产案件债权人50人以上或依法采用实质合并方式进行破产或案件存在其他疑难复杂因素

管理人履职表现(15分)

管理人对于战略投资人的招募有突出贡献;追回尚未发现或权属、金额尚有争议的债务人财产;积极履职提升债务人财产价值;工作具有创新性或亮点,社会效果好;积极推进破产程序,履职效率高;管理人积极移送犯罪线索;管理人主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破产难题;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履职评价高等

减分项(20分)

案件客观情况(5分)

在进入重整、和解程序前,第三方已经就战略投资人的招募、主要债权人的沟通取得实质工作进展

管理人履职表现(15分)

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开展债务人的接管工作或接管工作不到位导致债务人财产失控;无正当理由未及时采取追收财产措施;对债务人财产监管不到位,导致债务人财产减损、灭失或致人损害;管理人对重整计划、和解计划的执行监督不到位,未能根据计划执行的具体情况及时依法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宣告破产后,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展或中断财产变价、分配工作;配合程度不高,未主动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汇报工作接受监督;管理人未及时录入全国破产重整信息网及其他相关办案平台,信息化工作不力;管理人工作不当引起社会矛盾,社会评价低;管理人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管理人存在其他拖延破产程序的情形;债权人对管理人履职评价低等

管理人自评得分

评分: 填写人:管理人负责人签名、时间并加盖管理人印章

合议庭考评得分

评分: 填写人:合议庭成员签名、时间

备注:1.管理人根据个案具体类型和实际情况在内容说明一栏中填写相应内容;

2.管理人对个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考核评分表之日起七日内向合议庭申请复核。


责任编辑:泉州频道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