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内容
1. 根据党组会议纪要,为13楼院领导办公室更换部分办公家具。
二、 报价要求
1、 报价金额上限:49280元(含税)
2、 报价金额不得超过上线,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 格式:
品目 |
数量 |
材质 |
报价 |
办公台含椅子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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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服务要求
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5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
2、 安装完成后第二日进入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7天内无任何质量问题视为验收合格。
3、 采购人应在在验收通过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参与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说明:
1. 密封报价参与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参与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密封报价单后应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参与人需提供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并签字和加盖公章。报价参与人需提供网站招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及截图日期。
2. 投标人在投标时时候应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投标人资质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自行制作表格。
3. 投标人的报价金额上限不得超过49280元(含税),超过上限的密封报价无效,以报价最低者为供应商候选人,付款在合同中确定。
4. 密封报价表需盖参与人公章并作密封处理。
5. 开封时间:2022年4月28日上午9时(时间有变会另行通知),开封地点: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902室,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准备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6. 若有密封报价参与人的总报价相同,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以价低者为供应商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