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拟为本院若干重大采购项目进行造价,现向具备资质的社会代理机构或咨询公司发出投标邀请,投标人可根据采购内容提交投标文件。
一、 采购内容
采购人将对两个采购计划购买造价服务,拟委托中标人以询价形式完成下列项目的投标限价编制。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2022-2023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采购 |
132 |
2 |
2022年度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集中编目服务采购 |
141.2 |
合计 |
|
273.2 |
二、 报价要求
1、 报价金额上限:4900元(含税)
2、 投标金额不得超过上线,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 服务要求
1、 中标人在收到投标人以邮件或即时通讯软件发送的造价需求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公开询价形式或其他所需形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完成询价报告的编制并加盖公章提交给采购人,同时提交对应项目的采购合同,费用应与中标价格一致。
2、 中标人提交的询价报告应为一式三份,应将询价报告主文和被询价方提交的报价统一装订成册。
3、 若采购人有非本次采购所包含的项目需进行询价,采购人将优先委托中标人。
4、 若中标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询价报告,或询价报告出现重大问题导致采购人不能执行或需重新报批采购计划的,中标人自动进入黑名单,不允许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类似活动。若采购活动抽取到进入黑名单的中标人,采购人将重新抽取代理机构。
四、 付款方式
1、 合同款支付方式:采购人在收到询价报告并确认无误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合同款。
五、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经营年限大于2年(2020年1月后注册的也视为经营年限超过2年)的代理机构,在投标时应提供近6个月的代理合同清单,同时提供承诺函(未列入财政局近1年处罚清单)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参与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说明:
1. 中标人应负责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各项目询价报告的编制。
2. 密封报价参与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参与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密封报价单后应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参与人需提供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并签字和加盖公章。报价参与人需提供网站招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及截图日期。
3. 投标人在投标时时候应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投标人资质清单
营业执照复印件、近6个月的代理合同清单、承诺函(未列入财政局近1年处罚清单)。
(2) 投标报价清单
投标人按照“一、采购内容”的表格自行编辑。
4. 投标人的报价金额上限不得4900元(含税),超过上限的密封报价无效,以报价最低者为供应商候选人,付款在合同中确定。
5. 投标人在完成询价报告之后,应提供三份完整的询价报告,同时交付询价报告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6. 验收要求:中标人提交的询价报告,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7. 密封报价参与人应按照本表格式提交密封报价,与格式不符者报价无效。
8. 密封报价表需盖参与人公章并作密封处理。
9. 开封时间:2022年6月2日上午9时(时间有变会另行通知),开封地点: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902室,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准备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10. 若有密封报价参与人的总报价相同,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以价低者为供应商候选人。
附件下载://img3.chinacourt.org/vhost/f/fjqzzy/upload/202205/27/20220527083621926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