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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周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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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20 10:08:20 打印 字号: | |

福 建 省 泉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罪犯吴晓周,男,1983年1月2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582198301272617,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上厝新学校东四巷10号,住福建省石狮市濠江丽景3号楼C1601号。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212月2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现案件已生效。

罪犯吴晓周患肝细胞癌,于2023821日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对罪犯吴晓周是否准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并在审查阶段。现先行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电、来信或来人告诉。公示期为三日(2023年920日至922日)。公示期满后,本院将依法作出决定。

联系电话:0595-22139613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22办公室;

人:法官。


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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