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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法1审判法台围栏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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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27 08:11:22 打印 字号: | |

一、 采购内容

采购人拟更换现有中法1审判法台围栏,预算价25000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单价

总价

1

木制围栏

18618*230*950mmW*D*H),面材采用优质胡桃木皮,厚度为0.6mm;基材采用E0级优质多层板,经防虫、防腐、防霉等化学处理,木材含水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实木封边;油漆采用木器专用环保型PU聚脂漆;优质五金配件。

2

加固费用

18.6米需加固


二、 供应商资质要求: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三、 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425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采购人处,超过时间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2. 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工作量清单自行制作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四、 说明:

1. 密封报价参与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参与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 中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若投标人的报价相同,则进行现场竞价。

3. 合同签订和支付:经采购人组织现场确认项目通过验收后,采购人依据投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支付100%合同款。

4. 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密封。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39819

责任编辑:泉州频道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