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罪犯潘子彪,男,1975年8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62136197508051317,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家住江西省寻乌县吉潭镇小田村菜园下小组20号。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10月18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现案件已生效。
罪犯潘子彪患帕金森综合征,于2023年3月7日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对罪犯潘子彪是否准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并在审查阶段。现先行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电、来信或来人告诉。公示期为三日(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公示期满后,本院将依法作出决定。
联系电话:0595-2213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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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姚法官。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