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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子彪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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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0-10 16:56:04 打印 字号: | |

罪犯潘子彪,男,1975年8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62136197508051317,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家住江西省寻乌县吉潭镇小田村菜园下小组20号。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1018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现案件已生效。

罪犯潘子彪患帕金森综合征,于202337日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对罪犯潘子彪是否准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并在审查阶段。现先行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电、来信或来人告诉。公示期为三日(20231010日至1012日)。公示期满后,本院将依法作出决定。

联系电话:0595-22139613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22办公室;

人:法官。




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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