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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活楼三楼修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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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10 09:16:55 打印 字号: | |
  1. 采购内容

采购人拟委托具备资质的投标人完成采购人处生活楼三楼法警支队办公室吊顶修缮项目,采购限价68000元,具体要求见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拆除项目

1

石膏板吊顶

318.20

2

垃圾外运

1.00

包干

吊顶工程

1

600*600铝扣板吊顶

318.20

现浇混凝土板内预留中8 钢筋吊环(勾),或在板底钻孔,固定镀锌膨胀螺栓,双向中距≤1200(1500),(预制混冰在板缝内预留吊环)

吊顶形式、吊杆规格、高度:Φ6 钢筋吊杆,双向中距≤1200(1500),吊杆上部与板底预留吊环(勾)固定

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与安装型式配套的专用上层主龙骨,问距≤1200(1500)用吊件与钢筋吊杆联结后找平与铝合金方板配套的专用层副龙骨联结,同距≤600(750)

面层材料品种、规格:白色铝扣板600*600*1.2MM

压条材料种类、规格:成品L型收边线

报价应包含吊杆、收边线的材料费用和安装费用

油漆工程

1

油漆粉刷一底一面

198.00

腻子种类、遍数:腻子粉、二遍

油漆品种、遍数:无机涂料一底一面

水电工程

1

600*600平板灯

39.00

名称:600×600mmLED内嵌平板灯

型号、规格:34W 5500或6500K

报价应包含安装费用

税率

总计:

  1. 供应商资质要求: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1. 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1017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采购人处,超过时间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2. 报价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制作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1. 说明:

  1. 密封报价参与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参与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 中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3. 合同支付: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100%合同款。

  4. 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39819

责任编辑:泉州频道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