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福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聘用制书记员聘用期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控制数空缺的,各招聘法院可根据工作需要,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逐级层报省法院政治部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考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予以聘用”的规定,现将拟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总成绩 |
备注 |
1 |
泉州中院 |
聘用制书记员3 |
021350201014043 |
谢少玲 |
68.72 |
递补 |
2 |
泉州中院 |
聘用制书记员3 |
021350201014015 |
庄雯茜 |
68.67 |
递补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12月9日